客气。
赫连说的一句话他还是很喜欢的。要兄弟干什么?不就是心情不爽的时候,有个可以让自己把两肋插满刀的人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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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务所只有子封在。听说赵水光是来给盛靳年做饭的,子封提议,“听说赫连最近在减肥,饭准备我们四个人的就好。”
莫祎晨上前拍拍子封的肩膀,“虽然我一直认为最周扒皮的是盛,但想不到子封你这么快就被盛给同化了。我可是听赫连先前嚷嚷着最近累死了,今晚回来要一展身手,大开吃界的。”
“所以呢?”封子峰抱臂,脸色始终冷淡的毫无情绪。
莫祎晨耸耸肩,“就让他自己回来做好了。自给自足,丰衣足食。”
说来说去,可怜的赫连还是被排挤了啊!
赵水光扬眉,那不就是只做他们三个的就好?
嗯,她没想过留下来吃,做完就走。早早忙完赶回医院还要照顾老爷子,不然天色黑了路不好走。她爸晚上给她带了饭,回医院她随便吃点就好。
事务所的冰箱里果然是应有尽有,赵水光做了一桌子菜,从菜到汤再到粥类,都是盛靳年平时的喜好。莫祎晨叹息的表示,“难怪盛毫不犹豫的跳进婚姻的围城,有个心灵手巧的女人既能够在事业上相辅相成,又能够在生活上相互照顾,真是两人羡慕!水光炒的对盛来说是菜,但对我们来说根本就是狗粮!”
一向寡言的封子峰表示,“这种狗粮我愿意天天吃。”
莫祎晨皮笑肉不笑道,“想吃还得自己努力,像盛那么抠的家伙一定劈手夺回你的狗粮,并踢翻了你的狗盆,还拿拳头捶打你的狗头,走之前看了看你的狗脸,走之后帮你关上你的狗门!”
封子峰,“……为什么这口气听起来这么像赫连?”
“因为这话上次就是他说的!”
每次来事务所时气氛都让赵水光觉得很暖心也很放松,几个别看平日里冷酷的人聚在一起,却半点也不冷。让她有种想跟家人在一起的自在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