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杰清楚对方指的是什么,按照之前的计划,版权交易的时间,就是格莱美之后。
也就是现在。
“再等一周吧。”
罗杰并没有答应下来,反而是说道:“周末我们还有一场演出,巡演结束之后再搞定这件事。”
其实巡演的最后一场演出,和收购黑人天王遗产,并不存在任何冲突。
后者并不需要乐队亲自出面,资金也早就准备好,只需要派遣一个信得过的代理人,比如一直为乐队打理这件事的米兰达-斯特里普,就足以胜任这项任务。
大卫-劳伦斯只思考了半分钟,就得出结论,罗杰是在单纯地拖延时间。
但问题是……
为什么?
这个问题注定得不到答案,大卫-劳伦斯也没有问,只是简单地点头答应下来。
又沉默了片刻,大卫-劳伦斯再次开口道:“我交给西奥多的那份协议,你们似乎一直没有签?”
“确实是很让人心动的提议。”
罗杰摇了摇头,道:“但是《美国偶像》已经是别人的了。”
在罗杰的心里,签下那份协议,就等于答应了大卫-劳伦斯没有说出口的“条件”。
但那个条件,现在已经不是罗杰能够做到的事,协议,自然也就没法签订。
确实,大卫-劳伦斯的条件只是心照不宣的默契,没有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提出,也就不能称之为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