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青曼毫无芥蒂的笑了:“静美,欢迎住进我家,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。”
回到房间的高青曼还忍不住哆嗦,她没想到李学文会这么不要脸面,正大光明说出了让她和刘静美当姐妹,他以为现在是什么封建统治时代,还要大房和姨太太和睦相处?
就算是之后岔开了话题,他却还时不时认真反复嘱托自己好好照顾刘静美,甚至连李母都看出了不对,他语气却还带着沾沾自喜。
自大又愚蠢,让人看得难过又好笑。
高青曼疑惑之前自己怎么会看上这个人。李学文当然有优点,他非常细心,体贴,对待女士有着大家庭都有的礼貌和绅士,让人觉得彬彬有礼却不疏远。他也有着非凡的商业才能,李家的资产放在他手上不断升值。但是,一帆风顺的人生带给他了一个缺点——自大。
不管是在事业还是在感情方面,他向来能得到最好的。太过唾手可得的东西肯定不会引人珍惜,比如她。
她和李学文在大学相识,两个人都属于整个学校的风云人物。当时他是学生会主席,她是副主席,两个人都被对方的优秀深深吸引,但是不动声色。
不承认也不否认外界的打趣,在一次次交锋中获得棋逢对手的快乐,这是他们更珍贵的回忆。这场景直到有位同样很优秀的男生向高青曼表白才被打破。
高青曼还记得那一天,李学文跑的大汗淋漓,她惊讶的看着他不冷静的样子,拿出纸巾给他擦汗,却被他阳光的笑容晃了眼。
李学文笑的比太阳都灿烂,再美的画面也在他的对比下黯然失色,他平缓了一下呼吸,拿出一个漂亮的戒指盒打开,问眼前不知所措的人:“高小姐,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?”
之后的场景太过混乱,高青曼也没办法很好的形容出来,整个学校都因为这件事沸腾了几天,她只是抿着嘴以免自己笑的太丑,羞答答的把手伸过去,让那个完美的男子给自己戴上戒指。
高青曼摸了摸中指上已然消失不见的戒指痕迹,那枚简单的白金戒指在她手上戴了整整四年的时间,然后被无名指的钻戒取代。
然后仅仅过去了五年时间,这个男人已经变心了。
高青曼呆呆的注视着自己白净的双手,其实她对自己的手指不太满意——有些肉肉的,不够纤细修长,但是李学文说它们滑滑—嫩嫩,摸起来的滋味很好。
如今她自己看着这双保养的如同二八少女的手指,上面没有任何疤痕和缺憾,也没有时间流逝的痕迹,但是时间就是这么过去了。
她已经二十八岁了,不是之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了。如今支撑她走下去的只有复仇这一个概念,但这条路很漫长。